1886年在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一家药店里,一位名叫约翰·彭伯顿的药剂师偶然发明了一种味道神奇的咖啡色液体,他想把这种有色液体开发成为饮料,但苦于没有资金,就找到当地一个识字不多的大财主鲁宾逊,商议两人合伙开发这一饮料的可行性。当谈妥合作条件后,彭伯顿为了借助鲁宾逊的财力,便把为新饮料命名的权力让给鲁宾逊。 鲁宾逊一口应承下来,但思索一段时间后却感到给这一饮料起名并不那么容易,他把字典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满意的名称。一天下来,由于脑袋昏昏沉沉,吃过晚饭后竟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睡着了,等他一觉醒来时,已经是深夜2点多钟了,此时他想按饮料的性质起个名字。饮料是清凉的,用clod来代表“冷”的含义,可冷字不能成为名字,必须再加上一个字,他又开始翻字典。结果还是一无所获,他把字典又丢在了一旁。恰巧,这时公鸡打鸣了,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对了,就用公鸡这个名字吧”!可是“公鸡冷的”或“冷的公鸡”都不能当饮料的名字,想着想着他走到院子里,看到天空中一颗流星闪过,这又引起他的灵感:把“公鸡”和“冷的”单词换个字母不就行了吗?于是鲁宾逊把Cock(公鸡)。与Cold(冷)中的k与d都换成了a,这样就变成了COcacola(可口可乐)。 彭伯顿问鲁宾逊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鲁宾逊说:“它们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可是,你看看它们的字母结构,不是很有意思吗?”彭伯顿连念了几遍,突然高兴地叫道: “妙极了!除非是你,谁也想不出这样的好名字来,既好拼,又好念,更容易记,不管谁看一遍都会记得它,作为产品名称,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可口可乐品牌就这样诞生了。 Coeacola品牌名字的最大特点就是不注重词语的含义而注重发音响亮。该品牌名字短小玲珑,具有独创性和独特个性,是世界上独一无二、前所未有的品牌名称,从而能在世界上独领风骚。 值得注意的是,当代品牌名称设计已形成一个国际化潮流,品牌的国际化,除了具有品牌的共性——易读、易写、易识、易听外,还注重晶牌名字能通行世界各国,例如日本的SONY(索尼)、德国的奔驰(Benz)轿车,其商标名称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 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品牌名称定位的一个流行趋势,就是像“可口可乐”一样采用以读音取胜新创词汇命名,不注意名字的文字含义,甚至一些世界发达国家的企业大胆用若干西文字母组成毫无意义的名字,只要这个名字发音响亮,没有令世人讨厌的含义,就被认为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品牌设计。例如“OMO(奥妙)”、“Pepsi’(百事可乐)、“NIKON’(尼康)、“Kodak”(柯达)等世界名牌都属于这一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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